张涛律师
党支部书记、执行主任

新乡市诚信刑事辩护律师张涛,深耕刑事辩护领域,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

2026-10-28 1 次 本站

新乡地区有一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的法律从业者,他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、丰富的办案经验,在刑事法律服务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,他就是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执行主任张涛律师。

张涛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,1999年开始执业,至今已在法律行业耕耘二十余年。他兼具法学理论研究深度与实务操作能力,尤其专注于刑事、商事、侵权等法律事务,经办案件数量逾千件,曾为数十家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为顾问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,在新乡县域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良好的口碑。

在专业领域,张涛律师深耕刑事辩护方向,擅长办理职务犯罪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、故意杀人罪、诈骗类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,坚持“证据裁判、疑罪从无、宽严相济”的辩护理念,精准把控案件事实、证据与量刑情节,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他还身兼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获嘉县委员会政协委员、新乡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、新乡市仲裁委仲裁员等多项社会职务,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,推动刑事法律服务的完善。

典型刑事辩护案例

张涛律师执业以来,办理了大量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案件,诸多案件的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,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处理结果:

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:被告人王某伟因抢劫致人死亡,一审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二审阶段,张涛律师担任辩护人,以一审物证缺失、侦查程序存在瑕疵为辩护切入点,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辩护意见,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将原判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
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防卫过当辩护:未成年被告人李某某多次遭受他人拦截殴打,第四次被拦截时持刀反击致一人死亡。张涛律师作为辩护人,提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、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且属于防卫过当的辩护意见,法院予以采纳,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减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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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罪变更为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:马某某被指控参与黄金洗钱活动,涉案金额巨大,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一年。张涛律师通过阅卷发现马某某对上游犯罪不知情,无诈骗共同故意,经庭审辩护,法院采纳意见,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,刑期大幅降低。
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数额辩护:被告人马某某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,公诉机关指控其销售金额达三十余万元。张涛律师提出指控金额证据不足,应扣除合理损耗、自用部分的辩护意见,法院采纳后以一般情节定罪量刑,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社会认可与荣誉

张涛律师的专业能力与履职表现获得广泛认可:他连续荣获新乡市、县级律师行业多项表彰,曾被评为新乡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、新乡市律师行业标兵;其承办的典型刑事案件多次作为司法示范案例,彰显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;同时,他长期参与基层刑事法律普法宣讲,为提升群众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力。

在法律服务中,张涛律师始终践行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,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,积极提交刑事法治相关提案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完善,以二十余年的坚守,成为新乡地区值得信赖的刑事法律守护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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